我公司在每月发放工资时会预留20%,声称为年终奖,在年底会将一年中预留的20%发放到我们手中,如果我在合同期内提前离职,即使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我在之前每月所预留的20%工资都将被没收,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是做销售的,扣的那部分是提成里扣出来的,但是合同里没有写到扣款20%或是年终奖这些字眼 只写了工资加提成 那如果是提成里扣了20%这样可以把这部分钱拿回来吗??扣款证据都还在的,因为每个月都是有发工资条的,上面有写明扣预留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