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1-04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谢谢
第2个回答 2009-06-05
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属于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资质,招投标,和安全生产证件等相关的部分,各省市的规定不同
第3个回答 2009-06-05
也视情节而定,是工人私自违规作业,还是基础设施不完备(未提供保障措施)、监管不利,反正要吊销资质(或给资质降级),控制招投标范围,几年内不允许在出事的城市里搞施工建设,也就是驱逐出本城市。搞不好法人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