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男友是韩国人,离异有两个小孩,一个跟他前妻,一个跟他。我的情况未婚未育,户口在成都。准备和他明年结婚,婚姻注册当然在中国和韩国都要注册了。婚后定居上海,打算再生一个孩子。这样的情况请问算不算超生啊?另外如果算超生后续缴费,上户该怎样处理才不会影响以后小孩在上海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