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拿回扣被告后会怎么判?急

我在供应商那一年半拿了1.1W元回扣,后来被老板发现,老板说只要交代了就会放过我,还让我写出来,按手印。我没想那么多就照做了。而且我们老板还让我写有些不是我做的也让我承认,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因为以前就有和一个供应商开发票,后来有些我也让他们开,财务和老板都是同意的,所以我也照做了。但是我们老板说话不算话,去告我了,。还让我自己去自首,说会从轻处罚,我去公安局去了2次,都让我过2天在去,但是今天我们老板又跟我说,如果去自首就会被关起来,说把回扣退给公司比退给公安局要好,处罚可以轻点。我该怎么做?我们公司是私营的,所有人都没签劳动合同,我也没签,已经工作一年半了。也没交统筹。而且每个月都要拖欠工资,有时候2个月发一次。我的月工资是1000,老板私底给我300,一共1300。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上6天班。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如果被判会是什么结果,请认真回答,

“被告”是被供应商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如果是民事诉讼的,因为回扣行为一概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对方请求返还回扣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但如果是刑事诉讼的,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检察院,达成刑事和解,争取减轻刑罚。
法律分析
吃回扣首先一定构成违法,其次有可能构成犯罪。对可罚回扣的认定,首先,要看“回扣”产生于哪两个主体之间,一般情况下,如果收受回扣的一方是普通公民的,则只构成给回扣的一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反,不构成犯罪。
但如果收受回扣的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则除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可能构成对“行贿受贿”系列犯罪的违反——具体来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数额三万以上,而如果是私企、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数额六万以上就可以达到立案标准。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来看,1981年国务院《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就禁止各种名义的回扣,因此公民一定要认识到回扣行为的违法性质。
无论是私企还是公企,无论是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回扣”还是没有约定,从民事角度,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法院不保护由于回扣约定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吃回扣”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还会按犯罪处理(大部分情况下,公司都会进行刑事和解,可能导致员工免于实刑,对提问来说,这是非常关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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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去自首了,接受处罚,像你这样的可以取保候审的,不会判刑的,交一些罚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24
去自首 让法院处理是最好的办法 你虽然有错 但错的数目不大 再说了不是国家公职人员 所以没那么严重 如果你自己私聊的话你会吃亏的 要相信老板不是好吃的肉 你拿的下他吗?? 拿不下人家 那你就是人家的菜鸟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0
广东胡律师:

你这属于受贿罪,建议你主动归还赃款,然后跟老板协商一下,让老板出下面,你这个情况不会判实刑,别为了一万多钱而摊上牢狱之灾,划不来。
第4个回答  2009-07-24
1你涉嫌企业公司人员受贿罪。2建议你跟公司协商解决,不要自首。不过公司老板明摆着让你背黑锅,所以尽量跟老板摩吧,尽量别闹到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