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三方协议的违约问题

情况是:
刚毕业,与某一公司签了三方协议,现在去公司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给的条件远不如当初的口头承诺,因此,不想呆在这儿。
请大家提供一下帮助,谢了。
1,如果现在违约,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交违约金啥的。。。
2,如果暂时签了合同,过段时间辞职行不行?那样会有什么后果?
签订合同之后,违约除了交违约金外,还有什么其它后果吗?
违三方协议和违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什么区别?除了违约金的金额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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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3
公司给的条件远不如当初的口头承诺,是合同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你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原三方协议无效,不需要承担违约金,因为是用人单位违约在先。

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了一定期间内辞职的违约金条款,则要承担该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09-07-23
1、所谓违约,是指签订合同后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事项。而口同承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签了合同,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辞职,将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都是违约金。
第3个回答  2009-07-23
公司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你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任何责任
但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合同有约定,则要承担该违约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6-25

签之前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