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

请问考试通过后,去相关部门领取资格证需要带那些资料和表格啊

http://www.csj.sh.gov.cn/gb/csj/smcsljl/xzsp/cz/kjl/userobject7ai31622.html 这里很详细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原件/复印件)
1 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原件 1
2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 原件 1 填写相关栏目
3 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证明 原件 1 其中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原件/复印件)
4 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 原件 2 粘贴在申请(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
5 符合免试条件的学历(位)证书 复印件 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学历(位)认可证明 复印件 1 适用于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
7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
8 申请(信息登记)表中所填项目相关证书 复印件 各1
9 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适用于委托申请
10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注:相关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参考资料:http://www.csj.sh.gov.cn/gb/csj/smcsljl/xzsp/cz/kjl/userobject7ai3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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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22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时间规定如下:
1.根据沪财会〔2013〕25号的领证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后,一次性报考会计从业资格三门科目且合格的,其领证时限为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公布之日(即最后一门科目考试日期+5个工作日,下同)起6个月内,逾期则需参加相关培训后领证。例如:2013年8月报名,最后一门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考试结果公布之日为201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即2013年10月7日,其领证时限为2013年10月+6个月,即2014年4月。
2.根据沪财会〔2013〕26号的领证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有效单科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考合格的,其领证时限为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则需参加相关培训后领证。例如:2012年已取得《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月一次性补报《初级会计电算化》,2月28日考试合格,考试结果公布之日为3月10日,其领证时限为2014年9月。
3. 根据沪财会〔2013〕26号的领证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符合原财政部26号令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其领证期限为原成绩有效期或免试期,逾期成绩自行失效。例如:2013年1月会计类专业毕业,且在2013年4月取得法规合格成绩,其领证期限为免试期,即领证时限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考试成绩自行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7月1日前会计类专业毕业,在2013年7月1日后取得法规成绩合格的,不符合原26号令免试规定,不得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