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深圳户口的,6月份的时候找到公司,公司不帮我办理档案接收,于是当时学校要求我们就业情况填表的时候,档案一栏填了派回生源地,毕业的时候学校还发了一个报到证给我。到7月,我找了另一份政府单位,单位帮我帮里人事关系接收(挂靠),很快帮我办理了《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接着我打电话回我学校咨询我的档案是否还在学校,他说还在,我问他我凭着《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能不能提取档案,他说不行,要什么单位开的调档函,而我现在所在单位帮我办理挂靠的单位给了一张表我,是接收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1.毕业生拿接收函到学校开具报到证(问题是我已经有报到证还要再开?),提取人事档案(我打电话问了说自己不能拿,应该怎么办?)。2.持毕业生接收函编号,报到证到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行政介绍信。(我2样都有了是不是直接可以去深圳人才市场报道了?)3.持行政介绍信到新区(就是我所在的区)行政服务厅报到,开具行政介绍信。4.持行政介绍信,人事档案(我现在还不知道我的档案在哪里?)到单位办理人事档案接收。
学校还告诉我,如果我到7月底没办好档案接收,到时他就会把档案送回我生源地,这是什么意思?送回生源地意味着我究竟要去那里才能提取回我的档案,如能回答重重有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