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免五减半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五免五减半”: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所得税地方分享40%的部分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假设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一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100万元,按“五免五减半”政策,只需向中央缴纳60万元。
总部结算:只有总部设在试验区(“一核两翼”的范围,即瑞丽市全境和芒市遮放镇、风平镇、轩岗乡和陇川县章凤镇;不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企业,不能享受优惠。)或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才能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优惠;不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企业,不能享受优惠。
持续时间:按政策,2013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都能享受“五免五减半”的政策优惠,即“五免五减半”政策最迟可持续到2030年12月31日。
意义:以总部管理中心、研发中心、交易中心和资金信息集散中心为主要业态的总部经济,是经济要素的控制中心,是现代产业链的制高点,是经济效益链的上游。只有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才能享受政策这一规定。大型企业在试验区成立具有独立核算机构的子公司,将会有极大的聚积效应,带动众多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更利于实现产业转型,将为德宏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据介绍,东方金钰等大公司已有意在试验区成立实行独立核算的子公司。随着“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试验区的政策效应将会进一步凸显。
 “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虽然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但由于德宏存在交通落后,工业基础薄弱等问题,不少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谢大良说:“一个企业的市场辐射半径为500公里,如果运输超过500公里,企业就会没有竞争力。德宏距离昆明有600多公里,距离缅甸仰光1000多公里,产品内销和外销都没有竞争力。不过德宏州自瑞丽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就花大力气解决交通瓶颈,构建内联外通的大通道,很快就会有改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生产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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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24
1、五免五减半是国家为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而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之一。
2、企业生产集成电路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可享受至期满为止的优惠。
4、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享受该政策的条件较为严格,需满足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