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官故意采信不实证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答疑,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实证据,则当事人可以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