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企业怎么办就业登记手续?

深圳市的企业怎么办就业登记手续?去哪办理?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就业登记的申报主体 回到顶部

  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在深圳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招用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用人单位的类别
  1.需要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关系意见的通知》(深府[2002]200号)文件,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管理特区内以下单位的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劳动业务:
  (1)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单位;
  (2)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3)市投资管理公司、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这些前段时间的控股企业;
  (4)特区内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市民中心和就业大厦设立就业登记业务工作点。并委托福田区保税区管理局,负责保税区内的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工作。有关劳动业务的管理权限如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需要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关系意见的通知》(深府[2002]200号)文件,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人力资源)局负责管理辖区内除市管单位外所有单位的劳动事务,办理相关劳动业务。
  宝安、龙岗两区劳动局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劳动事务,办理相关劳动业务。

  二、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回到顶部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一)为非深户籍员工办理劳动就业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2.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已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计划生育责任书原件收原件或查验婚育证明原件收复印件);>>点击 计生:深圳市用人单位办理计划生育责任书须知(2008)
  3.《非深户就业登记人员名册》(单位盖章);
  4.《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个人签名(一式两份、业务窗口、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二)用人单位使用内地派进工作人员、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半年(含半年)以下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所需补充的资料
  1.使用内地派进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内地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查验);
  2.使用兼职人员需提供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查验);
  3.签订半年以下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交已签订劳动合同原件(查验);
  4.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书和派遣人员名册一式两份(业务窗口留存协议书复印件和派遣人员名册一份);
  5.用人单位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提交如下资料:已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工种岗位情况和用人单位遵守对未成年工衽特殊劳动保护的承诺书;《未成年工就业登记人员名册》(一式两份,单位盖章)。(窗口留存承诺书和《未成年工就业登记人员名册》各一份)

  (三)为深户居民办理初次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户口本(验原件);
  2.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验原件);
  3.员工(就业登记信息表》原件(一式两份,下载打印);
  4.《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四)为深户居民办理再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验原件);
  2.员工《就业登记信息表》原件(一式两份,下载打印);
  3.《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五)为深户居民办理全员改制就业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员工进入深圳的调令原件(工人身份提交劳动部门的《员工调动通知》或《招用员工通知》;干部身份的提交人事部门的(调干通知书》;大学生分配的提交《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转业干部提交《转业干部介绍信》);
  2.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验原件);
  3.员工《就业登记信息表》原件(一式两份,下载打印);
  4.《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相关名词解释
  深户居民初次登记就业---是指新成长劳动力及随迁、购房人口的本市居民到工作单位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深户居民再就业登记和流动就业---再就业登记是指劳动者从原单位失业后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重新找到新工作单位实现再就业,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再就业登记手续。
  流动就业登记---是指劳动者从一个单位流动到另一个单位就业。
  深户居民全员改制---是指取消企业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用工制度。

  三、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流程 回到顶部

  (一)网上立户。用人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领取网络系统登录密码,并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同时提供本单位社保号,方便用人单位就业人员的录入工作。
  (二)信息采集。被招(聘)用人员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应当指导被招(聘)用人员如实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三)系统登录。用人单位在互联网上登录“深圳市政府在线”点击“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或直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主页”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都可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然后录入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工商注册号,并录入系统登录密码完成系统登录。
  (四)信息录入。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录入被招(聘)用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和居住证信息。
  (五)信息保存。用人单位对所填报的电脑信息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六)信息上报。用人单位对所保存的个人信息资料,点击上报。
  (七)信息打印。点击劳动就业管理,打印办理劳动就业登记需要打印的资料;点击居住证管理,打印申请办理居住证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申办居住证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办理;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就业登记和申办居住证的职责
  (一)认真核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如实申报所招(聘)用人员的劳动就业信息和居住证信息,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需要申办居住证的员工申办居住证。有违反《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予以处罚。

  四、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网上操作 回到顶部

  (一)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如何进行网上立户
  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批准成立有效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所辖地公安居住证受理点或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领取网络系统登录密码,登录以下网址可链接至“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系统有帮助文本,网址:“http://jydj.sz12333.gov.cn/jydjWeb/login.asp):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公安局主页"http://www.szga.gov.cn;
  "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http://203.91.45.154;
  "深圳市劳动保障网"http://www.sz12333.gov.cn
  咨询电话:12333

  (二)用人单位录入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后信息如何交换
  用人单位通过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上报数据后,系统自动将用人单位的个人信息中的居住证信息传送至申办居住证信息系统,作为用人单位给个人办理居住证基本数据;就业信息将传送至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企业办理就业登记基本数据。网上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业务窗口为员工申办居住证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深户就业人员不用申办居住证)。
  (三)办理就业登记网上操作流程
  1.点击录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岗位需求备案(空缺岗位申报)等栏目。
  2.点击本岗位工种设置。
  3.录入就业人员个人申报信息(深户籍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原迁出地号码的需进行手工操作调整户籍地地址)。
  4.录入完个人信息后点击暂存,核对个人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上报。
  5.打印上报人员居住证申请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一式两份);非深户人员名册;深户人员个人信息表(一式两份)。
  6.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直接点击劳动合同栏目并上报,系统自动通过,登记工作完成。
  7.续办:劳动合同到期后,重新填写劳动合同期限,点击上报。
  (四)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录入方式
  登录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在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录入时,有以下三种方式:
  1.新增;
  2.EXCEL表格导入(建议员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采取此办法导入);
  3.社保数据导入。
  数据录入后,补充校验各项信息然后保存,点击上报。
  (五)用人单位遗失网上账号密码,办理方法
  需提交书面申请到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六)用人单位上报个人数据出错,处理方法
  居住证卡面信息如需修改请到公安局受理点办理。就业登记信息修改可到办理就业登记业务窗口修改;也可办理续办或办理终止再办理新办。
  (七)深圳户籍就业人员个人信息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深户籍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原迁出地号码的,要进行手工操作调整户籍地地址。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回到顶部
  (一)时限
  1.凡在深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招(聘)用深户、非深户(境外就业人员除外)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2.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15日内,通过网上申报终止劳动就业登记手续。
  3.用人单位发生撤销、注销、破产等情形,应当自被撤销、注销、破产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就业登记用户手续。
  (二)费用
  办理就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相关问题 回到顶部

  《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作为用人单位年度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情况的有效记录凭证,由市区各就业登记业务窗口负责发放。原来使用的《深圳特区劳务工指标登记本》停止使用,由用人单位保管,以备查验。
  同时,全面推行就业登记制度后,深圳市已取消《深圳特区劳务工就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证卡合一”管理,即对农民工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不再实行流动就业证卡管理。实行就业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深户人员就业登记的有关信息资料通过系统联通和电脑打印《就业登记信息表》,归入员工个人档案。取消《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原来使用的《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放入员工本人档案或由员工个人保管。

  《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领取部门 答:到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登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
  《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的作用 答:是用人单位年度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情况的有效记录凭证,记录内容不得损毁或涂改。
  《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遗失怎么办 答:若遗失,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后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登记业务窗口办理补发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撤销、注销、破产等情形,《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表》如何处理 答:由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登记业务窗口收回。

  ◆办理就业登记的重要性 回到顶部

  办理就业登记,是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照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纠正或作出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市民可打举报电话:12333。

  ◆居住证和就业登记证之间的关系

  申办《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中多数是在用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因此居住证信息化动态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建立就业登记信息系统,并与人员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实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库的信息互通。通过实现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信息的及时互通,保证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动态信息,进而实现居住证“激活”、“休眠”的动态管理。同时,客观上也地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秩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就业登记制度概念及作用 回到顶部

  就业登记制度是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就业登记的主要作用是掌握各类劳动者就业情况,为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管理劳动力、调节配置劳动力资源,制定和执行就业政策提供依据;通过就业登记制度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就业登记制度促进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现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和科学管理。

  ◆就业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机构及法律依据 回到顶部

  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是劳动就业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劳动就业登记和管理、核查、信息采集与维护、居住证激活与休眠等相关工作。
  受理机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便民原则,在市、区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业务窗口受理点。详见>> 深圳居住证办理点(分区)

  ◆境外人员就业登记适用情况

  外国人就业适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第29号)
  台港和香港、澳门居民就业适用《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4]102号)

参考资料:http://www.160.cc/xinbianmin/2008/0814/article_12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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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5
上面说的那一大堆都没有用,我今天刚办完,从劳动局被支到劳动就业大厦,然后又被支到街道办!其实就是到公司所在地街道办办理就可以了,带着企业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7
深圳市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流程:
(一)网上立户。用人单位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领取网络系统登录密码,并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同时提供本单位社保号,方便用人单位就业人员的录入工作。
(二)信息采集。被招(聘)用人员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应当指导被招(聘)用人员如实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三)系统登录。用人单位在互联网上登录“深圳市政府在线”点击“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或直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主页”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都可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然后录入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工商注册号,并录入系统登录密码完成系统登录。
(四)信息录入。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录入被招(聘)用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和居住证信息。
(五)信息保存。用人单位对所填报的电脑信息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六)信息上报。用人单位对所保存的个人信息资料,点击上报。
(七)信息打印。点击劳动就业管理,打印办理劳动就业登记需要打印的资料;点击居住证管理,打印申请办理居住证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申办居住证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机构办理;办理劳动就业登记的,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