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三大保护是什么

如题所述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

1、过流保护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额定值。其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1)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这时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引起火灾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过负荷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路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3)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

2、漏电保护

当电气设备或导线的绝缘损坏或人体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电源和大地形成回路,有电流流过的现象,称为漏电。

3、接地保护

将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绝缘材料损坏后或其他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器金属部分(即与带电部分相绝缘的金属结构部分)用导线与接地体可靠连接起来的一种保护接线方式。

扩展资料:

电力是煤矿的主要能源,为确保安全供电和生产,煤矿对供电有四个要求:

1、供电安全

供电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矿井安全、设备安全三个方面。

2、供电可靠

供电可靠是指不间断供电。根据负荷的重要程度,煤矿电力负荷分为三类,各类负荷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不同,采取的供电方式也不同。

3、供电质量

供电质量是指供电电压、频率基本稳定为额定值。我国煤矿一般要求电压允许偏差不超过额定电压的±5%,频率允许偏差不差过±(0.2~0.5)赫兹。

4、供电经济

供电经济是指矿井供电系统的投资、电能损耗及维护费用尽量少。这就要求合理的确定供电系统,优选质量高、损耗少、价格低的系统设备,但是必须在满足上述三个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保证供电的经济性。此外,考虑到以后的发展,在煤矿供电设计时还应留有扩建的余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矿井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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