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崩塌

崩塌是指陡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一般发生在地形坡度大于50度,高度大于30米的高陡坡上。

2、滑坡

滑坡(也称走山)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滑坡多发生在坡度小于50度的斜坡上。

3、泥石流

泥石流(也称蛟龙)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地质现象,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水石块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按物质组成划分为泥石流、泥流、水石流三类,按流体性质可分为黏性和稀性泥石流。此外还有按水源类型划分的:降雨、冰川、溃坝型;按地形形态划分的沟谷型、坡面型等。

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1、自然因素

包含的项目比较多,比如地质地貌、土壤条件、降水条件、植被条件等,这些自然因素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均会引起地质灾害。对于地形地貌来说,当主要的地形为山地,且山地发育状况良好,具备比较高的相对高差和地形坡度时,会增加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率。

2、人为因素单一的自然因素

并不会导致地质灾害频繁的发生,但在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地质灾害的发生率会显著的提高,即地质灾害为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在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人们在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中进行大量的开发活动,其中尤以开发地质环境活动最多,比如开发树木建造房屋、挖山取土等,导致地质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而随着人类社会水平的提高,人类的开发活动并未停止,从而导致地质环境的变化不断的积累,最终形成了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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