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怪谈:夜班医生守则

如题所述

1. 夜班医生必须在下午5点前准时上班,并且在第二天早上8点完成交班后方可下班。期间不允许脱岗或擅自离开病区,违规者将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2. 夜班医生需在晚上9点前完成查房工作。9点后,除非有紧急情况,否则不应离开值班室。特别是午夜12点后,不要在走廊上来回走动。
3. 值班期间,严禁点外卖作为夜宵。若接到外卖电话,切勿轻信,因为很可能并未下单。
4. 急诊部不会直接联系住院部的夜班医生请求支援。若接到护士站电话要求前往急诊部,切勿前往。同时,若护士声称有急诊病人来到病区,应立即锁紧值班室大门,不要外出。
5. 病区的灯光在夜里11点熄灭。如果在此之后发现有病人仍在走廊上走动,不要与他们打招呼。
6. 重要提醒:本病区不接收儿童患者。若在走廊上看到穿病号服的小孩,应立即返回,并锁好房门,不要回应任何呼喊。
7. 本病区夜班护士仅有两人,不会有第三人值班。
8. 如果夜班期间有护士报告第51床病人有紧急情况,切勿轻信,因为我们只有50张病床。
9. 夜班护士只会称呼你为“值班医生”,不会使用你的姓名。
10. 午夜后进入病房查看病人前,必须先进行“三查三对”:确认门号、责任护士和主治医生;核对病人、陪护和症状。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病房。
11. 不要尝试召唤高级医师到场,因为他们不会前来。如果他们来了,可能是你需要离开的时候了。
12. 若在夜班期间在病区迷路,不要惊慌,闭上眼睛默念“九字真言”。
13. 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将病人送出病区时,必须有三人以上一同行动,并且在离开前,不断低声重复:“我是在救人!”
14.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只要还未完成交班,一切工作都还未结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