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问题:未成年子女投靠

我在网上申请的,审核通过了,流程上还有“可办理”和“办结”没有完成,我想知道现在我是不是可以预约去现场复审资料,因为流程现在也16天没动了;还是说等流程走完“办结”再去现场复核资料?如果是这样我还要等多久?有亲身经历的请告诉我,是户口转到深圳,谢谢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二、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的《结婚证》。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证明。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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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2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试行)》(?[2010]39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子女已随父亲或母亲一起居住生活,可在父亲或母亲居住地落户。需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院证明》或父子(母子)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追问

请注意看题

第2个回答  2020-01-08
楼主后面怎么弄的?
第3个回答  2018-12-22
楼主后面怎么处理的,我现在遇到跟你一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