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能过户到公司户上,以厦门市为例,办理过户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
2、【登记审核岗】审核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并销毁原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机动车号牌;
8、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9、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10、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11、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不一致的;
(二)海关不解除管制或者不批准调运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处于抵押登记和质押申请期间;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二)、(七)、(八)、(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在重、中型卡车及其挂车的车身、背面喷涂扩大后的品牌或者扩大后的品牌不清晰;
(二)在机动车上喷涂、粘贴影响安全驾驶的标志、车身广告的;
(三)汽车、拖车未按规定安装侧、后下保护装置或在汽车、拖车车身上粘贴反光标志;
(四)机动车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安全技术检查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未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过户后,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在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过户登记的;
(7)机动车的所有者未能申请机动车转移到本地车辆管理局根据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后,机动车档案传输的车辆管理办公室登记后的变更登记注册或转让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