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社保该怎么处理

我是11年10月到某单位开始工作的,一直到14年八月离职,辞职后我到社保局查了该单位购买的医疗和养老,其购买时间分别是养老:13年4月--14年12月,医疗:13年9月--14年8月。我问问资深人士及律师们,我这种情况该单位是否应该补偿在职期间未购买买的那些时间。谢谢你们的解答。。。

您好。用人单位需要为你补交工作期间未交的部分。如果不能补交的,可以要求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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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5
可以补交没有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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