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工作了参加社保父亲低保会被取消吗

本人毕业即将参加工作,单位说试用期满了以后会带我缴纳社保,但是我父亲是低保没有工作能力,请问如果我参加了社保我父亲的低保是否会取消,我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妹妹,我的工作交完社保大概有3000元左右,父母已经离婚我父亲和我还有我妹妹三个人一起过。

  儿子工作了参加社保父亲低保会不会取消要看;如果你参加工作,直接影响了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发生了变化,如果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依然可以享受低保,如果高于低保水平,就不能再享受低保了.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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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6
会的,因为享受低保的条件是本人或者家庭收入不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有税后3000元的工资,肯定会不符合这个要求。。。如果被民政部门查到。。。其实很好查,会被强制取消,至于什么民不举官不纠,真的很扯,他们会定期去排查的。。。
第2个回答  2014-01-26
你参加工作,直接影响了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发生了变化,如果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依然可以享受低保,如果高于低保水平,就不能再享受低保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1-26
参考吉林省的规定。
城市居民可根据《吉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简称城市低保对象),是指生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持有本行政区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根据《吉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常住农村户口,其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及其成员均可申请纳入保障范围和对象。如已享受社保,经核算家庭人均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还是低于当地低低保保障标准,可继续申请低保;经核算家庭人均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保障标准,不可再申请低保。具体申请程序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第4个回答  2014-01-26
民不举官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