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恋人在一起,性格是互补好还是相同好?

如题所述

性格协调与需求互补 一般说来,青年男女选择婚姻配偶时,其潜意识中总是在寻找自己不具备的东西,因此,两个性格不相似的男女就比两个性格完全相同的男女更容易“相中”。这就是人们在性格上“异质相吸”的倾向,例如,一个外向、一个内向,一个活泼热情、一个老成持重,比较容易结成稳定的婚姻伴侣,但是,双方的性格差距太大,呈现两个极端的人也不宜结合,因为性格相距太大,常常要求双方作出大量的妥协,若不是有相当的成熟性和很好的涵养,是难以做到的。例如,“主从”搭配的性格通常是理想的,但如果一方过于咄咄逼人,一方极端消极被动,两人就很难有一致的思想和行动;如果妻子主宰性过强,丈夫一贯扮演“妻管严”角色,也难以维持长久,到头来不是妻子嫌丈夫“窝囊”,就是丈夫忍受不了“压抑”而“奋起反抗”,再如,独立型和依赖型性格的配备、也应恰到好处。一个在感情和行动上都过于依赖对方的人,在恋爱期间也许被认为是“专一”、“忠心”。但在婚后生活中就显得很不适应了,甚至会被对方当成“累赘”而厌恶或抛弃。总之,在择偶过程中要注意考察彼此性格是否能够协调,适当取长补短。不求相同,但求“相通”,并且还要了解对方性格中有没有自幼生活环境遗留下来的病态心理和人格缺陷,充分估量这些因素对婚后生活的影响。据心理医生的看法,人格缺陷是很难矫治的,年龄越大,人格问题就越容易突现出来,而且越不易矫治。也可以说,有人格缺陷的男女,与任何人搭配成夫妻,都难有幸福美满的婚姻。这是青年男女在择偶时要认真考察判断的重要方面。 择偶中的需求互补也是显而易见的,有人把婚姻类比为一种交易,认为双方都在以一定的代价去换取自己需求的东西,在婚姻“市场”上,双方都在暗中“讨价还价”,以达到“平等交换”。一般说来,双方应有对等的资本才能进行这类交换,并且一方的资本为对方所需,包括相貌、性格、才华、教养、持家理财能力等。 值得注意的是,性格协调也好,需求互补也好,都不是常数,而是变量,在婚前交往和婚后生活的不同阶段上,双方的性格、需求会不断地调整、发展、变化,因此性格相配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内容和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前面谈到的成熟性是最重要的,因为成熟的男女才能自觉地、客观地、灵活地展示自己的性格,把握自己的需求,驾驭好婚姻之舟。 在谈及需求互补时,还须指出一种情况,即处于逆境中的男女的择偶问题。常见的情形是,一个人在遭遇家庭不幸或事业挫折,或人际关系不良,或学业失败等等特殊问题时,往往容易去寻求异性的感情安抚,甚至性的宣泄,以求摆脱不良心境。这时,他(她)并不知道自己从根本上和从长远打算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伴侣,而只求眼前的满足,饥不择食地追寻“爱情”来填补空空荡荡的心。此时,任何向他(她)伸出援助之手的异性,都可能被当做“救命恩人”,被一把抓住,然而,当逆境过去,恢复常境之后,他(她)发现,当初的“救命恩人”并不适合做“终身伴侣”。于是,矛盾冲突、危机离异问题就难以避免了。某些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初恋初婚及某些人在“文革”灾难中结成的婚姻,后来发生婚变,可能就含有这种因素。因此,在择偶时,要分辨暂时需求与长远需求,切不可只顾眼前,使婚姻成为一种“权宜之计”或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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