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案例分析

张某于2003年5月8日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人寿险一份。张某已交付了2003年、2004年两年的保险费,但没有按期交付2005年的保险费。2005年7月28日,张某以胸闷、咳嗽、呼吸困难半年多为原因到医院检查,其病理被诊断为肺气肿,经住院治疗病情得到明显缓解。出院后,张某于2005年9月9日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复效手续。并在健康声明书中告知为正常。保险公司同意了张某的复效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2005年11月张某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受益人张某之子甲向人寿保险公司提出支付死亡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接到甲的申请后,及时了解到张某在申请复效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患肺气肿的情况,于是拒绝了甲的申请。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谁能帮忙分析下啊

第1个回答  2014-01-22
根据以上情况,保险合同复效后,就相当于是新保险合同,应该有90天的等待期,也就是说,张某是在等待期内发生死亡的,所以,不能赔付。
其二,张某因为履行没有如实告知义务,也属于免责范围内,也不能得到赔付。
介于人道主义,保险公司退还张某所交保险费是应该的,还可以适当考虑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4-01-22
我觉得是要赔付的.既然合同复效了,那就以合同办事.保险公司待人死后再去调查复效时的情况,那是保险公司复效的时候没有调查清楚,造成合同生效,应该以合同办事,我个人觉得咯
第3个回答  2014-01-22
1 儿子拿保险金,保险不是遗产,是指定受益人,如未变更,以保险合同为准
2 受益人栏空白,默认为法定,按照遗产处理,丈夫依法丧失继承权,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笔遗产
3 中止后复效重新计算日期,不足两年自杀,属于免责条款,不赔付。保险公司做法正确
第4个回答  2014-01-22
赔偿是不可能的啦!因为张某没有如实告知身体的状况,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但是可以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第5个回答  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