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调高湖北省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
亩26496元,调整到每亩32990元,提高6494元,涨幅24.5%。据悉,新标准于4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按国土资源部关于每两到三年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于去年8月启动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次综合
平衡,按规定进行论证、听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调整幅度等因素后,编制了新一轮《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同期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修正系数及青苗补偿标准确定不同地类的补偿费用。

  为防止因实施新标准引发矛盾,《通知》规定,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依法批准征地,且地方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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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0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人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比原《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三至六倍有所提高,至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计算方法与原《土地管理法》基本相同。

  2.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就目前来讲;主要安置的应当是耕地的土地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因征地使之终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应当由国家予以安置或发给安置补助费。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即按人均耕地产值的四至六倍。

  3.地上物的补偿费,包括地土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地土地下管线、水渠的拆迁和恢复费用,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时将予以明确规定。

  4.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以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按一季的产值予以计算,或按一季作物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