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科目设置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事收购农副产品加工后销售。请问在增值税科目设置中应设置那些二级科目?原材料耗损转出部分应该放在哪个明细科目?谢谢!

2020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关增值税减免、优惠的内容,均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详细情况,并以税务部门公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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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1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3)“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4)“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5)“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第2个回答  2009-07-01
按照以前会计准则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下设: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对于一般来说,这些就够了)

月底把销项、进项、进项转出全转到未交增值税,再从未交增值税转到应交税金-未交税金

原材料损耗转出:借方:***(费用,工程等)
贷方:原材料**,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28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会计科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2-15
  1、一般纳税企业部分增值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采购物资时,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账务处理。
  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账务处理。
  购进的物资或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计价进行日常核算。该公司2002年8月31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为17000元,该借方余额为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从下月的销项税额中抵扣。9月份发生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及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价款5400000元,增值税额为91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达到并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8000
   贷:银行存款 6318000
  2、销售产品收入累计为6800000,增值税额为1156000元。产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妥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795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6000
  3、用银行存款交纳九月份增值税220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20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4、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3400元。
  借:在建工程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5、月末,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九月份应交增值税=1156000+3400–918000–17000=224400(元)
  九月份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224400–220000=44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4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400
  下月(十月份)上交九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400
   贷:银行存款 4400
  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
  一般纳税企业对应交的增值税,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如果有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还应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为了核算一般纳税企业在月终时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或多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还应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贷方登记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的未交增值税;借方登记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的多交增值税和本月实际交纳的以前月份尚未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