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资质投中同一工程的两个标段,而且两个标段都是第一名,他放弃了第一标段,而选择了其他标段,这算不算违法?
对于这种情况招标人是如何确定中标人的?
请给小弟一个详细的说明,谢了!!
提供给每一个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以使每一投标人都能事先知道开标的准确时间,以便届时参加,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这次河床改造工程招标才算画上了句号,如果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可以投多个标段,另两个标段由第二名递补中标,某市招标中心就其所需河床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这不仅是招标公正,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上都排名第一时,而其在另两个标段的排名也为第一时,他们做了这样一条规定只有在同一投标人各评标价之和低于各投标人在各标段的最低评标价之和的条件之下。
扩展资料:
招标是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的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
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
招标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