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户主同意户口可以迁入吗?

如题所述

不经户主同意户口不可以迁入。
如果是投靠迁户就需要户口簿上的户主同意才能添加,而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子女的关系才可以,需要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迁移办理是市内户口迁入的,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