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收到收据是不是可以入账,要看情况,如果是购买商品或服务,没有取得发票,是不可以入账的。特殊情况是:根据
国税总局发的《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文件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
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按这个规定:购买商品或服务,单次或月累计500元以下的,可以入账,条件是交易对象仅限个人,不适用有门店的
个体户。当月同一交易对象发生多次交易,且累计支付不含税金额在500元以上的,不可以用收据入账。
追问您好,感谢感谢。那么之前入了账的收据是否要调整?
追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相应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