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看到答辩状后还能提交证据反驳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一般只要在举证期限内,都是可以提交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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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1
劳动仲裁期间,如果你是在开庭以前收到的答辩状,你可以尽量的针对答辩状再搜集证据,在开庭前或者是开庭的时候提交就行了;如果是在庭审中收到的答辩状,同时你又有其他证据提交的话,可以向仲裁员当庭申请补交证据材料。
第2个回答  2021-11-02
可以的,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提供。
第3个回答  2021-11-02
只要在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都是可以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 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第4个回答  2021-11-01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持有异议或者予以否认的,劳动者应当提供相应反证据。在举证期限上,将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举证期限由原来的“不得少于十五日”修改为“不超过十五日”。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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