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随便冻结个人财产吗?

别人欠我钱,法院执行去冻结他的账号,一年去冻结一次,法院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不去给我执行冻结他的工资账号吗,已经冻结两年了,法院执行一年一次冻结,法院能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就不去给我冻结不

法院查封个人财产必须是这个人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或有违法犯罪所得,有经济纠纷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有权依法查封该纠纷案当事人的财产,那不叫随便查封,那是依法查封。
法律分析
法院查封个人财产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或者是有相应的裁判文书或者是其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书。法院不会随随便便查封个人财产的,如果查封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法院查封财产,是因为对方起诉之前的财产保全行为是有权查封的。法院不可以随便查封个人财产。法院不会随便查封个人财产。法院依法可以查封个人财产。法院查封个人财产必须是这个人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或有违法犯罪所得,有经济纠纷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有权依法查封该纠纷案当事人的财产,那不叫随便查封,那是依法查封。如果个人有违法犯罪所得的嫌疑,也可以查封,也是依法查封。如果一个人没有与任何人有经济纠纷,也没有任何犯罪嫌疑,法院不告诉任何理由而查封个人的财产,那是叫做随便查封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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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31
法院并不可以随便冻结账户,一般都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之后才可以对相应账户进行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