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2021年新标准

生育津贴2021年新标准

生育津贴2021年新标准按照职工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三十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银卡复印件备注本人手机号、姓名和开户行地址;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或是在所属机构开具盖章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复印件产前检查单据B超单据和发票;
3、出院结算单据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完整病例包含入院分娩出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等的完整病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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