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0-23
对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后从2019年1月1日施行的最新个人所得税法,因新增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由于纳税人个人有些是暂时还无法预料要开支多少钱,就暂时无法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提交个人的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顾平时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涵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少考虑到个人的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所以平时计算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就多,到了一个年度结束(指公元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个人的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发生金额定案后,个人在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就会计算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少了,此刻算出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就小于平时累计已经扣缴入库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就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财政退税了。你说的是因为多缴税这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个人不想将个人设税的所有信息提交提供给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单位平时没有过多的抵减因素也是多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0-23
退税原因
1、因工作差错而导致的税务多余征收;
2、国家政策改变的政策性退税;
3、其他需要退税的原因。
以上为退税的三种原因。一般而言,相关纳税人主动向税务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退税申请之后,税务管理部门会根据退税人的个人情况进行审核,随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具体的退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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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10-30
退税原因常见有多征;政策变动而退税;国家规定的其它条件等。对于个人来说接触最多的就是个人所得税退税,主要因为很多人提前缴纳了或者多缴了税款,后续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对于个人来说年收入不足6万无需纳税。
第4个回答 2021-10-30
退税的原因有:
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
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退税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