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上班时间和地点因工作纠纷打架致死,工地要负什么责任?
在上班时间内,工地场合,工人甲乙因为工作纠纷争执,结果在推打过程中,导致工人乙头部倒地,脑部重伤在医院昏迷未抢救过来,期间工地方支付了医疗费用7万多。现工人甲已刑拘并移交检察院。工地方不愿意就死者的赔偿问题谈判。
请问以上情况:
1、工人方要对工人乙的死亡负责吗?负多大责任?
另外已经去过劳动局咨询,劳动局说这种因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可能不能鉴定为工伤
2、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中,被告方可以追加工地方吗?死者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应该向谁提出?工人甲和工地方各应承担多少?
3、这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吗?
感谢您的回答!!
如果两人因为工作原因而生产争执,推打致死,这种情况能否鉴定为工伤?
这种情况工地什么责任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