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的流程与时间的流程

如题所述

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各单位于职工到龄前两个月提交其退休材料,材料包括:退休审批表一份、二寸照片一张、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张。退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产业的事业编制人员,其退休审批表必须盖资产经营管理处的公章;后勤的事业编制人员盖总务处公章)。退休审批表可至人事处劳资科网站下载。
退休审批表上的个人信息关系到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人事档案内容填写,不能由退休职工本人填写。其中填写的退休时间为其到龄月份的下一个月,退休证在其退休的当月下旬可领。
职工退休年龄
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综上所述,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办退休。按照规定,其应该在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到社保局办手续。在提交相关资料后,社保局进行审核,批准退休的,在次月支付退休养老金。这就是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包括的基本环节。如果职工因伤残要提前退休的,要带上工伤认定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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