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医院又称民营医院,是指非政府公办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
民营医院,是中国特有词汇,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上个世纪80年代,民营医院已经在中国医疗行业中出现。但中国民营医院真正大规模的发展,是在2001年以后。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建立,但卫生部门出于对公立医院的保护,在审批时对民营医院卡得很严,民营医院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得到发展。2001年9月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开始在社会上大量出现。
私人医院成立背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是国家所有,统一支出和盈利,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好的发展医疗事业,国家允许私人资金,外来资金,投资医疗卫生事业,所以形成了,以灵活多变,追求高质量服务,为口号的民营医院。
扩展资料:
私人医院性质: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城镇个体诊所、私立医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民营医院都被定位为营利性医院,因而托管、合资、并购成为许多社会资本迂回进入公立医院取得非营利性医院资格的方式。尽管以这种方式进入医疗市场的难度比新建一座医院更大,但不少民间资本却乐此不疲,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取得医保定点资格,而且可以享受非营利性医院免税的政策。
而没有相关政策硬性规定,公立医院通过以上方式转化成民营医院后,一定要转为营利性医院。医院投资大,回报周期较长,前期开销大,后期回报稳定,虽然正规的投资者不少,但不排除社会资本投资医院的趋利性,如果社会资本没有很好的退出渠道,将迫使其追求短期效益,选择“一投入就要盈利,一盈利马上又准备退出”的方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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