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车祸骨折怎样要求赔偿

如题所述

一、小孩车祸骨折后要求赔偿的流程如下:
      (一)儿童在发生车祸之后,家长可以与责任方自行协商。
      (二)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应当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到现场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流程如下: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三)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起诉流程如下:
      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果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要出具住院治疗的医疗收款凭证和病历诊断证明,以及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4、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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