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场所的劳动争议中,赔偿和经济赔偿的频率非常高。虽然两者在劳动争议中都是向劳动者赔偿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在责任的认定上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补偿与经济补偿有很多区别,这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薪酬与经济薪酬的区别是什么?赔偿:泛指用人单位或雇员因违反法律或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
与经济补偿不同,赔偿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补偿。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劳动者提出赔偿要求的前提。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贴,是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的终止而造成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使劳动者在合理的时间内重新就业,经济转型良好。
支付条件不同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