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进税率的形式

如题所述

累进税率可分为阶梯累进型和连续累进型两大形式。阶梯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连续累进税率则有指数型、直线型、折线型等多种税率模式。同时还有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两种。各种累进税率的形态如图所示: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简称全累税率,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量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率计算征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实际上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分等级规定的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它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一般相等。
全额累进税率在调节收入方面,较之比例税率要合理。但是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在两个级距的临界部位会出现税负增加不合理的情况。例如;某甲年收入1000元,适用税率5% 某乙年收入 1001 元;适用税率10%。甲应纳税额为50元,乙应纳税额为100.1 元。虽然,乙取得的收入只比甲多1元,而要比甲多纳税50元,税负极不合理。这个问题,要用超额累进税率来解决。
2.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简称超累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超累税率的“超”字,是指征税对象数额超过某一等级时,仅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税。如下表: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速算表
级数 所得额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合1000元) 5 0
2 所得额在1000一2000元部分 10 50
3 所得额在2000—3000元部分 15 150
4 所得额在3000一4000元部分 20 300
5 所得额在4000 一5000元部分 25 500
采用超累税率的税额可依照超累税率的定义计算如计算所得额为2500元的应纳税额。
①1000元适用税率5%:
税额= 1000元×5%= 50元
②1000~2000元部分适用税率10%
税额=(2000-1000)×10%=100元
③2000-3000元部分适用税率15%,2500元处于本级:
税额=(2500-2000)×15%=75元
应纳税额=50元+100元+75元=225元
但依照定义计算的方法过于复杂,特别是征税对象数额越大时,适用税率越多,计算越复杂,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
因此,在实际种,采用速算扣除数法。
应纳税额=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全方法计算时采用的税率即是征税对象全额在超累税率表所处等级的税率。
这种计算方法的出发点,是全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简单。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比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要多一定的数额,这个多征的数是常数,就是速算扣除数。例如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上题。
计算所得额为2500元时的应纳税额。
用全额累计法计算的税额为:
2500×15%=375元用超额累进法计算的税额为:225元
速算扣除数为
375元-225元=150元
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的超额累进税额为
2500元×15%-150元=225元
3.超率累进税率:是指对征收对象的数额的某种比例划分为不同的部分,按不同部分分别规定的税率征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是按土地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的不同,划分为4个等级,并规定了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4.超倍累进税率:是指以征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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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6
累进税率是按照即税依据数额的大小,规定若干不同等级的税额预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计税依据数额越大,税率约稿,计税依据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的具体形式有:
  (1)全额累进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超倍累进税率
  (4)超率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分别以征税对象的超额部分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一种。凡税基每超过一个级距时,即分别以其超额的部分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征税。假定累进税率规定为: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时,税率10%;超过1000元到3500元时,税率20%;超过3500元至10000元时,税率30%;超过10000至25000元时,税率35%。超额累进税率的特点是:(1)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征税对象越大,包括等级越来越多,计算就越复杂。(2)累进幅度比较缓和,税收负担较为合理。特别是征税对象级次分界上下,只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一般不会发生增加部分的税率超过增加的征税对象数额的不合理现象。有利于鼓励纳税人增产增收。(3)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不一致,税收负担透明度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款这一比较复杂的问题,采取了“速算扣除法”。超额累进税率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一种。凡税基超过某个级距,即以其全额适用相应级距的税率征税。全额累进税率有二个特点:(1)对具体纳税人来说,在应税所得额确定以后,相当于按照比例税率计征,计算方法简单。(2)税收负担不合理。特别是在累进分界点上税负呈跳跃式递增,不尽合理。甚至会出现增加的税额超过增加的课税对象数额的现象,不利于鼓励纳税人增加收入。如我国1950年的工商业税中对所得的征税,就适用全额累进税率。它规定所得额在300元以下的,税率为5%;300元至400元的,税率为6%;10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0%。假设某纳税人年所得额为300元,其应纳税额为15元(300元×5%);如果年所得额为400元,其应纳税额为24元(400元×6%)。如果年的所得额为10100元,其应纳税额为3030元(10100元×30%)。
  超额累进税率和全额累进税率相比有哪些优点?
  累进税率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的等级,随着课税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
  采用累进税率具体做法是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最低税率、最高税率和若干等级的税率,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一般在所得课税中使用,可以充分体现对纳税人收入多的多征、收入少的少征、无收入的不征的税收原则
  采用累进税率能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