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后,父母出资给我买的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这个房子算我个人的财产吗?

不离婚无所谓,万一对方变心我能保住我父母的血汗钱吗?

你的情况其实很简单,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你现在的情况属于第二款的情形,你是婚后你父母出资给你买的房子,所以从法律规定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条在这里明文规定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这个规定对你的情况比较有利,具体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个赠予协议,其中要明确表述为仅赠予你一个人,就可以了.这样你就符合了法条的除外规定,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你们写完这份协议要收藏起来不要给你老婆看见,否则你将家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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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1
是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09-08-11
你要是女的,我真是同情你啊
如果是男的,我会和你说,分给他一点嘛,算一个补偿吧

不过,听过今日说法,保留付钱时的字据,及相关的内容

不是你的最好,因为不是你的,就不是他的
你还是过户到父母那吧
第3个回答  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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