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和公司签了聘用合同,但是入职3个月都没有签劳动合同,现离职,能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如题所述

如果聘用合同包含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且为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的,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通常不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30
提前一个月告知了吗?如果没有的话,咨询一下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因为有时候可以补签合同的,除非真的撕破脸了,那就直接离职然后告公司不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