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没过能申请复议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如考察对象对政审考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五、要规范录用考察程序。录用考察程序严谨规范是考察结果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组织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了解报考职位的工作性质。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考察前,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前,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工作应当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中央机关可实行差额考察,原则上考察比例不高于1:2.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和省级以下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对象达不到考察标准时,是否递补、递补原则和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