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三支一扶待遇

如题所述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主要是通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期限是2年。2年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原单位的,转为事业单位编制,原则上不再实行试用期。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学历的2300元/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500/月。对于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学历增发一个月的工作、生活补贴。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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