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东莞实行积分入学,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
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
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3、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2)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
2、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
3、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应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需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必须正常参保并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
二、外来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怎么办
办理入学到暂住地区教育局办理,小学入学一般到初教科,初中入学一般到中教科。各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所住社区对口学校进行分配,实现“应入尽入”。接收后凭入学通知单入学籍,与本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统一学籍。办理入学的时间,一般采取集中办理、随时办理两种方式。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个月集中办理,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当场下达入学通知书,安排相应学校接收;在学期中,随时办理,接受咨询。办理入学各区教育局要求的材料基本一致,一般包括家长或监护人本人在沈居住证明、在沈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学生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籍户口、暂住地社区证明、原籍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新入学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