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子私自开公司,涉嫌违法。
他在有家庭的情况下还包养情人,这属于个人生活作风有问题。由于一些经济上的纠纷,男子和情人没有达成一致,所以情人选择实名举报该官员违法乱纪,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严惩这样的人。该女子是实名举报的,她之前就已经举报过一次了,但是都没有成功。此次她下了决心,网络上全都是有关该男子的传闻。
我认为该男子是自作自受,他是国家公务员,本应该履行好作为公务员的职责,切实完成工作任务,但是他忘记了初心,违反了单位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被别人举报是早晚的事情。
1、该男子是当地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单位工作很多年了。
在此期间,他违规开公司,并且还伙同另一位体制内的公务员违规操作,从中获取了巨大的非法利益,他给情人授权公司的管理权以及一切大小事务并没有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他的个人作风不正当,公务员的家庭生活必须是合法的,正常的。
任何违反组织纪律的不正当男女关系都是要受到惩罚的,这不符合单位的要求,也是对自己妻子和孩子的不负责任。既然从事着这样的工作,那就必须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起到带头的作用。
3、这名女子经过再三考虑之后,才选择实名举报的。
她已经做好了接下来的准备,并且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像这样的员工必须要停职调查,凡是私生活混乱以及以权谋私的公职人员都是要被处分的,该男子在做这些事情之前,肯定也想到了后果,但是就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所以最终酿成了大错。
你认为这名男子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