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3年在外地(有护照证明),家里亲戚为了帮业绩,以我妈妈作为投保人给我买了一份保险,但是我妈妈当年也在外地(也有护照证明),所以说,当年我们俩并不知情,投保人,被投保人的签字都不是我妈和我本人签字。后来我妈妈先回国,有人通知她保险欠费,她就去交费,但保险内容一无所知,06年我回国之后,07年我妈说你自己的保险你自己交费吧,我研究了一下,在国外学过保险,发觉险种并不合适,完全消费型,于是提出退保,鉴于签字不是本人,我要求退还03至06年的保险费用,人寿保险说不管,当初业务员说是本人签字,后来联系到了业务员,她说不可能退,而且当时的佣金都返还给你亲戚了,你愿意打官司就打。我拿签名不是本人为理由,但是她说她不知道,你亲戚拿回家签的,说是你们本人的签名。07,08年的保险费我就没交,保险两年断交自动结束,我准备去退保,拿回一半的钱也好,但是保险公司通知我说当初我选了一个现金价值自动续缴,所以现金价值被用来交07.08年的保费了,但是我查看了保单,勾选的只有现金支付一项。
请问大侠们,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任由保险公司的欺负吗???如果我要提出上诉,应该咨询什么部门,流程如何???
谢谢大家的回答。补充几个细节,让大家帮我参考一下:
1,我妈没有交纳很多年的保费,只交纳了1年的(查看了转账存折,存折是06年7月25号开户的,保费是07年6月6日扣的,我妈妈只交了这一次,有存折记录可以证明)
2,我妈妈确实不知情,因为之前的保费都是现金交的,03年第一交保费,而我妈妈的转账存折是06年开户的。
3,我妈妈的护照出境显示在03年4月出境,03年8月由香港入境,而保单是03年6月签字,这根本就不可能是我妈妈本人的签名。
4,保单上只选择了“现金”作为续交保费的形式,没有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没有权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来续交保费,没有任何通知。
5,我从来就不认可这份保单,投保人签字不是我妈,就算我妈交了1年的保费,被保险人也不是我签字,我不同意,所以才没有继续缴纳保费,而且以死亡为赔付的保单,被保险人不同意也是没有效的。
6,我08年和代理人沟通的时候,她亲口说过她根本没见过我和我妈妈,也不知道我们在国外,是让我舅舅把保单拿回家签完之后给她的,(这段话我有录音),后来签了一个变更,但是没上交,不过通过笔迹可以发现代理人的字迹和我保单上的签名一样的比划写法,这个我也留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