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突发脑梗抢救无效,孝顺儿帮大义父捐器官
6月27日,55岁的南京市民林彬因大面积脑梗塞住进鼓楼医院。记者了解到,林彬有高血压病史,当天傍晚突发头昏、恶心、呕吐,由120送至医院急诊室时已经意识不清,经过心肺复苏等急救后,被紧急转到ICU抢救,但住院之后病情不断加重。29日,出现了自主呼吸和神经系统深浅反射完全消失,陷入深昏迷状态。医护人员与家属进行了沟通,告知预后不容乐观。林彬生前就曾向家属表达了捐献器官的意愿,儿子林涛经与南京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沟通,替父亲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实现其捐献器官的崇高愿望。同时,林涛自己也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7月1日下午,林彬病情恶化,医护人员对其全力施救,但终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在医生宣布死亡时间之后,林彬的病床前举行了短暂的告别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生、家属向林彬集体默哀,气氛庄重。经过江苏省卫生厅医学专家依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鉴定符合标准后,由江苏省和南京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取出一个肝脏和两个眼角膜,此后分别为重病患者实施了器官移植。
同事赞其“开通”,儿子为父亲自豪
昨天上午,林彬同志追悼会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及南京市红十字会、南京市卫生局以及林彬生前所在单位金陵化工厂的领导都来到了现场。
南京金陵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李恒林告诉记者,林彬是1975年7月分配到原来南京东方化工厂,先后在锅炉班、驾驶班工作,2003年4月内退。不论是在锅炉班担任普通工人,还是担任驾驶班长,他始终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先后被厂评为先进个人,所在的锅炉班评为先进集体。“我对他最深的印象,就是特别开通。”李恒林告诉记者,对于身后事林彬也从不避讳,他还记得在今年1月份两人聊天的时候,林彬就跟他无意提及,人走后把器官都捐给别人。
林彬的儿子林涛是个80后,今年27岁的他不仅完成了父亲捐献器官的心愿,而且自己也成为了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他在致答谢词中说,“我身为他的儿子,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林涛说,父亲曾经断断续续地提过,自己去世后要捐赠器官,他认为这样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尽管他不知道被捐赠的对象是什么人,“希望他们健康,好好生活,注意身体。”
供受体双方“双盲”,南京实现零突破
那么林彬的器官捐赠对象又是谁呢?南京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不知道捐赠者的具体信息,因为依照惯例,供受双方都要遵守隐私保密原则,即供体与受体要“双盲”。目前得到的信息是,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手术成功,目前恢复情况良好。
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刘霞在昨天的追悼会上,对林彬一家人展现出的勇气和大爱表示了感激。刘霞副会长表示,2010年,南京市成为全国首批器官捐献城市之一,林彬的成功捐献实现了南京市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据了解,目前南京市报名捐献遗体的市民达480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人同时表明愿意捐献器官。捐献器官(组织)既能挽救他人生命,也能让自己的生命延续,非常有意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0
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将人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细胞捐赠
是指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组织捐赠
是指将人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器官捐赠
就是将人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编辑本段器官捐赠的种类
4月20日,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厅联合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出席会议,来自广州、深圳等十个市的卫生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院等十四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代表80多人参加会议。 深圳市红十字会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截至2009年12月,我省共完成了50例器官捐献,成功拯救56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40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多位烧伤患者康复。 为了褒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省红十字会和卫生厅决定成立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省器官捐献办公室、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对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
编辑本段脑死亡与器官捐赠
传统判定死亡
传统判定一个人死亡的标准,就是永久性的心脏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后,身体其他部位的组织和器官,都将因得不到氧气与养分的供应而失去功能。
脑死亡
人体脑组织是由大脑、小脑和脑干三部分组成的,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它控制着人体呼吸 绝症少年捐献全身器官
、心跳、血压等重要功能。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脑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渐丧失功能。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就是指脑干死亡。 近十年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死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自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
编辑本段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赠器官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没有发生脑死亡,所以不能捐赠器官。 除了母亲您也可以给予生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中国高级官员带头登记捐献器官
2014年4月2日,陈竺、华建敏、李金华等中国高级官员在北京协和医院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
在缅怀逝者的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前夕,4月2日上午,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卫计委主办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在北京协和医院学术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李金华等人出席此次活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
2014年4月2日的活动现场,陈竺、华建敏、李金华等作为国家高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
第4个回答 2011-04-11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