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产假工资发放不合理,10年以后还可以追补吗

乡镇卫生院女职工2004年产假工资360,现在已经换了新院长,我现在还可以要求补发产假工资吗

 

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谢炳城认为:

 

观点:单位没有法定义务必须支付劳动者两年前的产假工资,法律法规对工资的保护期是两年。

 

解释: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工资记录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年休假工资、法假工资、津贴、奖金、产假工资等一切工资),单位可以拒绝。

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超过两年时限的,即使单位工资、加班费等支付不足,单位也不再承担被员工追索和被劳动部门查处的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