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8-10
1、张三的继承份额由张三的儿子继承,在法律上为代位继承。
2、一般情况下,张三的媳妇不能继承财产。
3、张三父亲的财产在本案中只能由张三(儿子代位)、张三的姐姐继承,各一半份额,张三的叔叔没有份额。
第2个回答 2009-08-10
如果张三没有祖父母和直系兄弟姐妹存在,李四可以在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所有遗产
李四可以以张三配偶继承张三个人财产
第3个回答 2009-08-10
张三的姐姐有其父母的继承权,张三的老婆有继承张三死亡时所留财产的部分继承权,其他人没有
第4个回答 2009-08-10
1、李四无法定继承权。李四在张三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才有机会主张继承遗产。除非如此,否则李四肯定不能继承。
2、如果不符合1的条件,二人也无子,那张三父母去世后的遗产继承事宜,就与李四无关了。
3、张三父母的遗产,以你说的情况,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张三的姐姐,那就全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