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医保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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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县的养老保险政策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
1、增加了政府补贴。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新农保实行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政府增加了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
2、增加了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3、建立了养老金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并非一成不变,可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
二、新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新农保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参保人无法填写,可由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村协办员将参保登记资料上报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初审,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建立参保人员新农保档案。
四、怎样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人姓名、性别、居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缴费档次及银行存折号等发生变更时,可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农保变更登记表》。由村协办员上报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初审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经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五、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统筹区域转移或死亡等情况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统筹区域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农保注销登记表》,进行注销登记,终止新农保关系。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变更为城镇户籍的,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
(4)跨统筹区域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5)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六、参保人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不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养老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县农保经办机构委托指定金融机构为参保人员制发《新农保银行存折》,参保人员应于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县农保经办机构定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县农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的银行存折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七、新农保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为适应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差异大且不稳定的特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农村居民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自愿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有条件的中青年农民选择较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以提高自己将来的养老金水平。
八、参保人能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吗?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补缴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两年内补缴的,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超过两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九、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十、政府怎样给予参保人进行补贴,标准是多少?
政府补贴分为出口补贴、进口补贴两部分:
(一)出口补贴。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
(二)进口补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普惠制的基本补贴。地方财政对每一个参保缴费的农民群众,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普惠性质的基本补贴;二是多缴多补的激励性补贴。为鼓励参保农民群众多缴费、多积累,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三是缴费困难群体的照顾性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按最低标准100元档次,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并给予相应的政府补贴。
十一、什么是新农保个人账户?
农保经办机构应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确定,县农保经办机构每年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结息一次。参保人可以向经办机构或代办银行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十二、享受新农保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例: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58周岁的,在按年缴费的同时,允许补缴,补缴年限最多为13年;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十三、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为什么应参保缴费?
新农保实行家庭联动参保机制,体现了社会养老保险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特性。新农保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纯福利政策,其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权利与义务对等,也就是参保者必须在履行了一定的义务以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如果符合条件的子女不缴费,将停止发放其父母的养老金,待子女缴费后再补发并续发其父母的养老金。
十四、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持银行存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协办员将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上报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初审,县农保经办机构复核,确认其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后,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参保人员从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新农保待遇。
十五、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标准是多少?
按照国家规定,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十六、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是否享受养老金待遇?
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服刑期满后,再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十七、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农保制度如何衔接?
(一)与老农保的衔接
老农保是指原按民政部1992年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参保的人员,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新农保待遇。若参保人不愿按此办法并轨的,可将老农保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并终止其老农保关系。
(二)与中农保的衔接
中农保是指按《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自府函[2008]107号)文件规定,参加了中农保的人员,此类人员按以下办法并轨:
1、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中农保领取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其基础养老金调整为55元,其余部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2、在2011年6月30日前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按中农保制度办理领取手续并享受养老金待遇,在年满60周岁后,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调整。
3、在2011年6月30日前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将中农保缴费本息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制度参保缴费。
若参保人不愿按以上办法并轨的,可将其中农保本人缴费的本息减去已领取养老金总额后一次性退还本人,并终止其中农保关系。
十八、新农保如何进行待遇调整?
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适时调整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十九、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继承?
参保人无论是在缴费期还是在领取期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二十一、参保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保?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办理退保手续:
(一)参保人出国(境)定居的;
(二)参保人户籍迁出本县,转入地未开展新农保不能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参保期间或领取期间死亡的;
(四)参保人员转为公务员、事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
咨询电话:6111071622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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