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几年前我家人不满意我的名字。所以擅自帮我回去户口所在地修改了名字。
户口簿上也有了曾用名和现用名。但我现在身上用的是曾用名的身份证。可当我去银行开户,工作人员说不能开。除非我本人持现用名身份证才可以。我让他查了下,显示曾用名身份证号码与名字不符。这是否代表我名字已修改成功。那我还需要回到当地去办哪些手续吗?还是说可以托付当地熟人或是派出所把现用名(也就是新的)身份证邮寄给我,现在是在是烦得可以了。公司那边的所有资料登记都是曾用名的,如果修改回来还有一大堆麻烦。。麻烦大家帮帮我,帮我出出主意,给点建议。。谢谢。。全部分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