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总体上有哪几类呢?

如题所述

目前,按照农业部的划分方法,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总体上大约有四大类:家庭农场87.7万家、农民合作社193万家、产业化经营组织41.7万家、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家。

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的土地流转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全国约35%的农户土地得到流转,“谁来种地”的难题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如何种好地”的难题越发突出,这则需要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来解决。

201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最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都要求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中央《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了培育服务主体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支持政策和具体要求。

据张宏宇介绍,此次制定下发的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覆盖从田间到餐桌整个农业全产业链条。“中国的农民现在生产能力是非常强的,但是卖不出去东西是农民经常遇到的难题。”张宏宇说。怎样帮助农民营销,或者说搭建相关的平台,让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能够货畅其流,显得更为迫切。“这需要我们政府包括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帮助解决。”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深入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也加快发展。服务领域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各个产业,涌现出全程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种服务方式,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作用日益突出。

据了解,中国拥有农户2.6亿,还有3000万左右的牧民、渔民、林农。张宏宇介绍称,以美国为例,虽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仅为2%左右,但为农业产业服务的人口超过10%。由此来看,中国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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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农业产中环节的生产经营组织,也包括为在产中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经营组织。
新时期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经商,农村土地流转趋势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育和成长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而这些农业经营组织既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力量,也是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来源。因此,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划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分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