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名字相当于中国人的姓,后缀区分,所以西方人会有三代同名的情况。
外国人祖父,祖宗甚至自创的名字都只是相当于我国姓名的姓氏,后缀用字母或者名区分先人。而华夏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姓名是族谱,是根,如果与先辈的姓名相同就是乱了辈分。
西方都用拼音文字,一个人名要写很长一串,如果把祖孙三代人的名字连在一起,名字就显得很长,既不便于写也不便于读,失去了实用性。所以三代人可用一个名字实际相当于我们的姓,再加上后辍加以区别。
而我们汉字外形不同,内涵丰富,无论几代人,各有名字,很好区分,不需要串在一起。例如我们常说的祖宗十八代的称谓要用英语写出来,恐怕自己也念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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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缘关系、传统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族以封地为姓。
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样,前后用了大约5000年时间,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家具、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姓。
其它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贝克(Bak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员),库克(Cook厨师)等。
还有一些姓,原来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意为某人的"儿子",就成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J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