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2010年43号公告有很清楚的描述,个人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超过1000元,不应该通过个人邮递的方式寄运。
个人行李应当通过“分运行李回国”的方式邮寄。这样不但可以保证行李不被退运,你还能拥有5000元的免税额。也就是说行李核定价值不超过5000元,你是不用交税的,行李含有必征税物品情况除外。
中国有二十种必征税物品: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机、打印机、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台式个人计算机主机、液晶显示器。以上物品无论新旧及是否有免税额均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