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国际社会所做的杰出贡献,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很好的参照。关于它的提出,背后还有一段故事。
1953年12月31日,周总理会见了印度政府代表团。这个代表团是来参加有关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的谈判的。周恩来会见他们的谈话记录是竖排手写在红格纸上的。从记录中可以得知,这次谈话是下午一点开始在中南海西花厅进行的。周恩来对客人们说,中印两国的谈判在今天,12月的最后一天开始了,我们说过要在1953年开展这一谈判,现在实现了。我们相信,中印两国的关系会一天天好起来,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是从新中国建立时确立的,它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及和平共处的原则。这个记录是现在所能看到的中国领导人最早谈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记载。
4个月后,两国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协定开头有这样一段话:“双方同意基于(一)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二)互不侵犯,(三)互不干涉内政,(四)平等互惠,(五)和平共处的原则缔结本协定。”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次在外交文件上出现。
1954年6月,正在出席日内瓦会议的周恩来利用休会时间对印度和缅甸进行访问,这是周恩来首次出访南亚国家,受到两国政府隆重热烈的欢迎。1954年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倡导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在表述方式上,将以前“平等互惠”的提法改为“平等互利”。现在一般都将这一天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的纪念日。
1954年9月底到10月中旬,由赫鲁晓夫和布尔加宁率领的苏联政府代表团访华。两国领导人于10月12日发表了中苏两国政府联合宣言。宣言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将继续把它们同亚洲和太平洋区域的各个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关系,建立在严格遵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基础之上,这样就为发展有成果的国际合作开辟了广泛的可能。宣言中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表述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隆重欢迎第一个建交国家的使节 我国首位大使行前来不及办护照
在新中国宣布成立的第二天,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受政府委托致电周恩来,表示苏联愿与中国建交并互派使节。10月3日,周恩来复电葛罗米柯,欢迎中苏立即建交并互派大使。这样,苏联成为第一个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
10月4日,苏联首任驻华大使罗申从莫斯科启程赶往中国。10月10日,当罗申到达北京时,受到了新中国隆重热情的接待。周恩来和北京市长聂荣臻等50多人在前门火车站站台上迎接,欢迎队伍中还有以罗申大使老朋友身份前来的董必武、沈钧儒等高级领导人。10月16日,罗申向毛主席递交了国书。11月初,仍留在南京的40多名苏联使馆的工作人员全部迁往北京。
新中国的第一位驻外使节——驻苏联大使王稼祥于10月20日离北京赴苏。前一天,外交部办公厅特别照会苏联驻华使馆,称:王稼祥大使一行定于20日下午5时由北京出发前往莫斯科,“惟因护照不及赶办,暂发给证明书,以便迅速成行。特函请电达贵国政府分饬沿途关卡查照,准予以外交护照待遇为感。”
不过,由于出席当晚7点毛泽东宴请罗申的活动,王稼祥并未像照会中所说的于下午5时出发,而是在当晚10时才离开北京,周恩来、林伯渠、郭沫若等100多人前往送行。第二天的《人民日报》上还专为欢送王大使离京赴苏发表了社论。社论说,“这是中国人民第一个真正能代表自己意志的外交代表的出国。”“中国人民第一次为自己的大使送行。”
中国大使到达苏联时所受到的礼遇据说也是少见的。按苏方惯例,外国使节到达莫斯科时只由外交部交际司长前往迎接,而王大使到达莫斯科时,前来欢迎的是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以及莫斯科市官方和军队的负责人。王大使到达的第4天就向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递交了国书,而且同对方礼节性谈话的时间也由通常的几分钟延长到20多分钟。对此,一位曾参加过欢迎仪式的外国驻苏外交官说,他在莫斯科已待了四年,这样的礼遇还是首次看到。
值得一提的是,王稼祥递交给什维尔尼克的“国字第一号”国书,封面有“国书”两个红色隶体大字,内文用毛笔竖排缮写,由毛泽东签署,周恩来副署并在他们的名字下面加盖名章。第二年7月,当新中国集中派出8位驻外使节时,他们所持的国书略有变化:国家元首和外长只在国书上签字,而在国书的最后一页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字样的方型印玺.
回答完毕!
参考资料:人民网